《甘孜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详细解读|②鼓励上市融资

州委州政府印发了《甘孜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为强化措施落实方便民营市场主体申报和享受具体优惠措施各相关部门“十条措施”具体内容进行详细政策解读康巴传媒将分期对各条措施解读进行发布今天请看第二条鼓励上市融资详细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二、鼓励上市融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政策亮点

对在境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境外主要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在北交所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每户2万元,挂牌企业进一步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再追加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挂牌企业成功实现融资且所融资金80%以上投资于我州的,按融资额的1%最高不超过30万元给予奖励。

权威

解读

政策期限:至2026年底

申报条件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的企业。

申报流程由企业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州金融工作局审核后,再报州财政局。州财政局根据审核结果,提出资金安排建议,报州政府审批后兑现奖补资金。

办理时限:每年3月31日前,各申报主体向州金融工作局提出申请,收到申请后30日内办理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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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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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市场监管局编辑:杨雪校对:岳诗蕊责编:肖宵审核: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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